综合训练馆是学院教学、训练、赛事、健身等教学实践活动场地,包括格斗训练室、健身室、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为多项教学训练一体式场馆。本着“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宗旨,为确保场馆安全、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训练馆使用
1.训练馆使用本着“教学训练优先”、“公务活动优先”、“先申请登记后使用借用”的原则,实战技能教研部负责对训练馆使用进行统筹安排。
2.进入训练馆进行教学、训练、科研、竞赛、健身、大型活动等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训练馆管理
1.使用人应对入馆活动的人员进行爱护场馆设备设施的公德教育与安全教育,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使用器材时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2.使用人有责任和义务维持好馆内卫生清洁。场馆内严禁乱刻乱画、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及吐口香糖,不得在场馆内进餐。
3.严禁穿钉鞋、高跟鞋、沾满泥土及其它有损场地的鞋子进入室内场馆,造成地板磨损、破坏需按原样修复。
4.场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进入场馆, 严禁携带禽畜及油质物品进入场馆,不得将雨具带入室内训练场地。
5.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场馆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6.未经许可,不得在场馆内外悬挂、张贴宣传品,摆放及发放商业产品。
7.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8.做好场馆卫生和维护工作,常通风,定期实施消毒清理。场馆管理人员要组织好双实践、勤工俭学学生工作,监督好物业公司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