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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击馆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4-03-18 点击数:

一、射击馆是教学、训练、比赛专用场地,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场馆。

二、严禁枪口对人和重叠持枪练习。

三、使用武器时必须安全检查,确保枪支绝对安全。

四、未射击状态下食指不得进入扳机护圈内。

五、参训人员一切行动必须听从教官指挥。

六、射击馆只允许进行规定手枪的实弹射击。

七、严禁擅自将武器、弹药带出射击馆,外单位的武器弹药,未经许可不得带进射击馆。

八、参加实弹射击的人员,不得捡拾弹头,禁止将弹壳带离射击馆。

九、严禁饮酒后进入射击馆,严禁将管制刀具、非法武器带入射击馆。

十、靶机、显示器、照明、通风、隔音板等设备不得随意触摸。

十一、进入射击馆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嬉戏打闹。

十二、保持场内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射击训练结束后应及时将训练场地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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